

為進一步暢通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入專門**接受**矯治的渠道,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: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、所在**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,可以向專門**指導委員會提出申請,經評估決定后送入專門**接受專門**。
收容教養是刑法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干預矯治措施,是分級矯治制度的重要一環,在**、感化、挽救犯罪少年、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,草案二審稿提出,不再使用“收容教養”這一概念,將有關措施納入專門**。

對于未成年人有刑法規定的行為、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犯罪不予刑事處罰的,經專門**指導委員會評估,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將其送入專門**接受專門**,同時增加規定:省級人民**應當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,**少確定一所專門**按照分校區、分班級等方式設置專門場所,對此類未成年人分級分類進行矯治**,這些專門場所實行嚴格管理,保證沒有完成義務**的未成年人繼續接受義務**。

專門性**特別**的幾個概念
1.特別學生是指身體建康、智力正常,但心理傾向和行為具有非眾數特征,表現為學習性發展和社會性發展不足的中學生。俗稱“家庭難管”、“**難教”、“社會難容”的中學生。
2.特別**(particular education)是針對學習性不足和社會性不足的中學生實施矯治**,具有專門和個別化的特征。實行彈性學制,是****體系的組成部分,仍然是義務**性質的**。
3.準特別學生是指心理傾向和行為具有部分特別學生的特征,而年齡偏小,“兩性發展不足”的程度較輕的中小學生。
4.早期干預**是針對準特別學生實施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**,具有專門和個別化的特征。它的任務是通過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**,改善學習性發展不足,或社會性發展不足,實現中小學**培養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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